“3•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 | 助力疫情防控 守护绿色消费环境 永达理在行动-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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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3•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 | 助力疫情防控 守护绿色消费环境 永达理在行动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20-03-12 点击:6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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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力疫情防控 守护绿色消费环境

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,是中国银保监会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的重要安排,永达理作为保险中介行业市场秩序维护者、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参与者,积极响应银保监下发的《北京银保监局积极动员部署2020年北京银行业保险业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》的通知内容,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防疫期间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。充分利用线上各类自媒体平台,以及通过职场悬挂条幅、张贴海报等形式,加强教育宣传,进一步扩大教育宣传的范围,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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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你戳穿这几种保险骗局

 今年在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下,一些保险骗局的触角甚至延伸到了互联网领域。为了大家的金融财产安全,大家在购买保险时,一定要注意了解清楚。

(1)保险电信诈骗:

第一步,冒充保险公司人员以补充保险理赔资料为名,或以快捷支付保险理赔款为名,让保险消费者信以为真,降低防范心理,从而听从他们的指令。

第二步,诱骗保险消费者按照短信或电话指引去银行ATM机操作,转走其账户资金。或者谎称保险公司正与外资公司合作,需要在ATM机英文界面下进行操作,诱导保险消费者输入发送的验证码(实为转账金额),转走其账户资金。

(2)冒充保险公司、公安机关诈骗:

冒充保险公司人员,谎称发现有人正利用保险消费者身份信息在外地办理了社保卡,购买了违禁药品,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,而后,假意帮助保险消费者,冒充公安机关诱骗保险消费者将资金转移至所谓的“公安机关账户”保存,继而骗取资金。

(3)警惕“退保理财”骗局:

第一步,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等方式,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、消费者协会、保险公司工作人员。

第二步,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率较低,以“客户售后服务”、“保单收益升级补偿”、“赠送礼品”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“理财产品”。

第三步,劝说保险消费者购买所谓的“理财产品”可获补贴或领取旅游券等,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,购买“理财产品”。

(4)骗取邮寄费和假冒“官方网站”:此类诈骗为冒充保险公司人员,谎称保险公司正在举办客户回馈活动,以给保险消费者邮寄礼品为名,诱骗其汇付一定金额的大额邮费,或诱骗消费者点击假冒的“官方网站”投保缴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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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如何正确理性防范骗局

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,应仔细阅读合同了解保障责任、责任免除等重要内容,选择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,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传,不随意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信息。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对保险机构网站或个人进行官方查证,购买保险一定要走官方、正规渠道,进行投保后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、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公司柜面等方式核验保单真实性。

 消费提示:“恶意投诉全额退保代理”行为 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

近期,有社会人员通过社交平台、网购平台、电话短信等渠道,频频向消费者发布“可在全国任意地区的任意保险公司办理任何险种的全额退保业务,100%退保成功,安全快速”虚假信息,打着“专业保险维权”的名义,煽动消费者委托其代理“全额退保”事宜,开展保险“恶意投诉全额退保代理”(以下简称:“恶意投诉”)业务,严重误导消费者,使消费者面临错失原有保险合同的风险保障,以及再投保时面临保费增加、重新计算等待期,甚至可能被拒保等风险,并向消费者牟取高额费用,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,妨碍正常的保险经营秩序。在此,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,远离“恶意投诉”人,谨防上当受骗,通过合法途径,依法合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。

(1)识别保险“恶意投诉”人的常用手段:

“恶意投诉”人往往通过社交平台、网购平台、电话短信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,宣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办理全额退保等事宜;要求消费者签订委托协议,收取押金,以保单、身份证明做抵押,牟取消费者退保金额30%以上的高额手续费;无视保险合同约定,捏造事实,挑唆消费者不得擅自接受保险公司的客服回访;以维权举报为名,煽动消费者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。

(2)如何提高防范意识:

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,通过正规渠道正确了解保险责任、保险金额、除外责任、退保等重要产品信息。人身保险产品退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“投保人解除合同的,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”,可见,退保是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,而非全额退还保费。

(3)消费者应树立依法维权意识:

保险“恶意投诉”人捏造事实,采取“恶意投诉”方式为消费者“维权”的行为,违背诚信、突破法律底线,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,扰乱正常的保险经营秩序,已经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,所以,消费者应当通过合法渠道,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(4)提高自我防范意识:

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、发布主体多、缺乏内容审核,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时,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避免自身权益受侵害。消费者对于保险“恶意投诉”虚假信息,请勿轻信传播。

诚信服务 客户至上 永达理在行动


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,是中国银保监会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的重要安排,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,持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工作,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、总体战、阻击战,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。
永达理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更是始终秉持 “诚信负责、客户至上”经营理念,以用心、专业的态度服务客户,帮助保险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、依法维权观念,为提升行业形象和文化品牌贡献一份力量。
保险消费者是保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,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。保险相对一般消费服务而言,是技术含量高、专业性强的金融服务。保险业是让人们实现生活更美好的特殊行业,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保险业竞争发展的客观要求。而为守护绿色保险环境,永达理一直在行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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